八大胜官网|性爱博客|道方图说 追究侵权人个人责任之法人格否认
我所承办的知识产权维权诉讼ღღ★,都是溯源性的性爱博客ღღ★,即会追究到实际的侵权厂家和实际侵权的自然人ღღ★,为了达到震慑的效果ღღ★,也为了让权利人实际得到每一份高判赔的判决文书中确定的赔偿款ღღ★,最省事也是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在诉讼阶段追究到侵权的实际控制人个人ღღ★。
近年来ღღ★,我们追究侵权人个人承担责任的路径主要是两种ღღ★:一种是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ღღ★,另一种则是法人格否认的股东责任ღღ★。
本文现讨论另一种ღღ★,即在知识产权维权案件中ღღ★,追究侵权人个人法人格否认的股东责任ღღ★。经过搜索发现ღღ★,在近来来的知识产权维权案件中ღღ★,极少用到“法人格否认”这种追究侵权人个人法律责任的认定方式ღღ★,但仍有迹可循ღღ★:
(1)2016年江苏法院十大典型案例“樱花案”ღღ★,法院认定实际控制人屠荣灵和余良成构成共同侵权ღღ★,并不是根据其二人实际具体的侵权行为ღღ★,而是从二人是涉案关联公司的大股东ღღ★,应当具有经营管理公司的职权ღღ★,且涉案关联公司以侵权为业ღღ★,二人系实际操控涉案关联公司实施具体侵权行为ღღ★,构成共同侵权ღღ★。实际上这已经运用了“法人格否认”裁判思路ღღ★:公司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ღღ★,利用其优势地位ღღ★,过度支配和控制公司ღღ★,操纵公司决策ღღ★,导致公司治理结构失衡ღღ★,以公司作为侵权工具ღღ★。
参考案例1ღღ★:江苏法院2016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之七ღღ★: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诉苏州樱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ღღ★、屠荣灵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本院认为ღღ★,从主观故意来看ღღ★,屠荣灵作为苏州樱花电器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ღღ★,曾经有过侵犯樱花卫厨公司知识产权的历史ღღ★,理应知晓樱花卫厨公司的“樱花”系列注册商标及“樱花”字号的有关情况ღღ★;在本院判决苏州樱花电器有限公司构成侵权的情况下ღღ★,屠荣灵又相继成立了苏州樱花公司ღღ★、苏州樱花公司中山分公司ღღ★、中山樱花卫厨公司ღღ★,其主观恶意明显八大胜官网ღღ★。
从经营职权看ღღ★,苏州樱花公司ღღ★、中山樱花集成厨卫公司ღღ★、中山樱花卫厨公司股东构成较为简单ღღ★,苏州樱花公司股东系屠荣灵与黄浩华ღღ★,中山樱花卫厨公司股东系屠荣灵与郑广军ღღ★,其中屠荣灵均占股90%ღღ★,且系苏州樱花公司ღღ★、中山樱花卫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ღღ★;中山樱花集成厨卫公司股东系余良成与韦长波ღღ★,其中余良成占股90%ღღ★,系中山樱花集成厨卫公司的法定代表人ღღ★。苏州樱花公司ღღ★、苏州樱花公司中山分公司ღღ★、中山樱花集成厨卫公司ღღ★、中山樱花卫厨公司受屠荣灵及余良成影响的程度较高ღღ★。
从侵权行为看ღღ★,苏州樱花公司ღღ★、苏州樱花公司中山分公司ღღ★、中山樱花集成厨卫公司ღღ★、中山樱花卫厨公司登记注册时故意使用与樱花卫厨公司相同的字号ღღ★,在实际经营中不规范使用其商标ღღ★,并使用与樱花卫厨公司相似的广告宣传语ღღ★,经营与樱花卫厨公司相类似的产品ღღ★。可以说ღღ★,苏州樱花公司性爱博客ღღ★、苏州樱花公司中山分公司ღღ★、中山樱花集成厨卫公司ღღ★、中山樱花卫厨公司成立至今系以侵权经营为主业ღღ★,屠荣灵与余良成应对此承担相应责任ღღ★。
综合上述分析ღღ★,足以认定屠荣灵与余良成在明知樱花卫厨公司“樱花”系列注册商标及商誉的情况下ღღ★,通过控制苏州樱花公司ღღ★、苏州樱花公司中山分公司ღღ★、中山樱花集成厨卫公司ღღ★、中山樱花卫厨公司实施侵权行为性爱博客ღღ★,其个人对全案侵权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ღღ★,故与苏州樱花公司ღღ★、苏州樱花公司中山分公司ღღ★、中山樱花集成厨卫公司ღღ★、中山樱花卫厨公司构成共同侵权ღღ★,应对上述公司所实施的涉案侵权行为所产生的损害结果承担连带责任ღღ★。”
(2)2016年浙江法院十大典型案例“西门子案”ღღ★,二审法院的判决突破了原有一直使用共同侵权进行责任认定的规限ღღ★,认定了吴炳均与新昌县西门子公司在人员ღღ★、财务ღღ★、业务等方面高度混同,依据公司法“法人格否认”理论ღღ★,判决追究其连带侵权责任ღღ★。可惜的是ღღ★,到最高院再审时ღღ★,却对此不置可否ღღ★,认为认定构成共同侵权即可ღღ★,没必要进行这样的突破ღღ★。
参考案例2ღღ★:2016年度浙江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西门子股份公司与新昌县西门子生活电器有限公司ღღ★、绍兴市邦代电器有限公司ღღ★、吴炳均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2ღღ★、2018年ღღ★,最高院对于何种情形不构成“法人格否认”有明确的认定ღღ★,对于何种情形构成“法人格否认”仍然持有极其谨慎的态度和严格的认定标准ღღ★。
最高院认为ღღ★:即便是个人收取了公司侵权产品的货款性爱博客ღღ★,且没有归还公司ღღ★,也不认为此行为已构成财产混同ღღ★,而是认为仅仅是损害公司的利益ღღ★。而收取侵权产品的货款的行为ღღ★,则是认定为与公司构成共同侵权ღღ★。由此可见ღღ★:法院对于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是否构成“法人格否认”仍然持有极其谨慎的态度和严格的认定标准ღღ★,对于原告在这方面的举证要求仍然较为苛刻ღღ★。
行为人因构成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并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ღღ★,需要具备以下条件ღღ★:行为人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ღღ★,包括对公司过度控制八大胜官网ღღ★,造成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ღღ★,致使公司形骸化ღღ★;行为人的滥用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ღღ★。本案中ღღ★,虽然倪天才以个人银行账户收取公司货款ღღ★,且无证据表明已经将相应货款归还中气公司ღღ★,直接损害了公司利益ღღ★,但SMC株式会社未提供证据证明中气公司ღღ★、倪天才的滥用行为导致其没有履行任何债务的能力ღღ★,从而导致SMC株式会社的债权无法实现ღღ★。在这种情况下ღღ★,倪天才的上述行为并不构成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ღღ★,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形ღღ★,不违反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八大胜官网ღღ★。
3ღღ★、2021年ღღ★,最高院终于首次突破传统的判决思路ღღ★,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认定构成“法人格否认”以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ღღ★。
在知识产权维权诉讼中ღღ★,最高院认为ღღ★:戴天梅ღღ★、杨居银作为公司的发起股东ღღ★,在侵权行为实施后以0元对价转让股权在先ღღ★,在转让股权后对公司进行减资在后ღღ★,判决承担补充赔偿责任ღღ★;而其股权受让人柏恒基作为一人股东ღღ★,明知戴天梅ღღ★、杨居银二人未履行出资义务而受让股权ღღ★,判决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ღღ★。该判决突破了传统知识产权维权诉讼认定侵权人个人构成共同侵权的思路ღღ★,而是依据公司法“法人格否认”制度进行认定ღღ★,不仅能在诉讼时就实现侵权诉讼的溯源问题ღღ★,也同时解决了在判决后再执行追加股东或者诉讼追加股东的讼累ღღ★,确实是重大突破ღღ★。
· 其一ღღ★,戴天梅ღღ★、杨居银作为今日公司的发起股东ღღ★,在侵权行为事发后以0元对价转让股权ღღ★,明显存在逃避出资义务以及逃避侵权责任的故意ღღ★,其转让公司股权后随即对公司进行减资ღღ★,公司减资后已不能偿付公司减资前产生的侵权之债ღღ★。
· 其二ღღ★,戴天梅性爱博客ღღ★、杨居银的未足额出资行为与其经营行为的风险严重失衡ღღ★。今日公司系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作物生产ღღ★、销售公司ღღ★,戴天梅ღღ★、杨居银作为发起人ღღ★,负责公司经营管理ღღ★,应当认识到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所隐含的经营风险ღღ★。侵权行为发生后ღღ★,戴天梅ღღ★、杨居银在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八大胜官网ღღ★,将股权以0元对价有意转让给无经营能力的柏恒基ღღ★,随后公司进行减资ღღ★,可以认定在戴天梅ღღ★、杨居银作为股东负责今日公司经营管理期间ღღ★,存在滥用股东出资期限利益和有限责任八大胜官网ღღ★,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ღღ★。债权人要求戴天梅ღღ★、杨居银承担补充赔偿责任ღღ★,应当予以支持ღღ★。
柏恒基对于戴天梅ღღ★、杨居银未履行出资义务ღღ★、恶意转让股权的事实应当知道ღღ★,且变更后的今日公司为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ღღ★,并无证据证明该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相分离ღღ★。故柏恒基应当对今日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ღღ★。
何俊律师曾在道方图说公众号发表过文章《从四面一体裁判法看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股东或实控人个人责任》ღღ★,她在其中从法理ღღ★、利益平衡ღღ★、法律依据ღღ★、社会价值四个方面探讨了在知识产权维权案中在追究侵权人个人法律责任时运用“法人格否认”制度的原因ღღ★,本文仅从执行的角度进行讨论ღღ★。
若能在侵权诉讼的阶段ღღ★,运用“法人格否认”的制度认定侵权人个人的法律责任ღღ★,结合新修订公司法的相关规定ღღ★,特别针对那些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等符合执行追加情形且原告举证难度不高的情况(相比于取证到其实施具体的侵权行为而言的取证难度)性爱博客ღღ★。这样做的好处是ღღ★:能更早地在诉讼阶段就进行财产保全ღღ★,后期又减少了执行追加股东或者诉讼追加股东的讼累ღღ★,能大大地便利于判决的落地执行ღღ★。除了减少这些股东逃废债的发生八大胜官网ღღ★,还能在诉讼时溯源求偿ღღ★,给到实际控制人较大的压力ღღ★,起到震慑作用ღღ★,也能更好地促进案件的解决ღღ★,纠纷的化解ღღ★。
当然ღღ★,对于已实缴出资其后抽逃出资等实际上较难证明其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ღღ★,或者构成财产混同ღღ★、人员混同ღღ★、场所混同等实际混同等较为复杂的情形ღღ★,笔者认为还是应当在执行阶段通过诉讼进行追加性爱博客ღღ★,毕竟这涉及法律衡平的问题ღღ★,法院在判决维护债权人利益的同时ღღ★,也需要顾及到公司的利益及股东的利益ღღ★。
虽然目前ღღ★,比较少在知识产权维权案件中ღღ★,运用到“法人格否认”制度来追究侵权人个人的法律责任ღღ★,但我们仍然可以从典型案例中学习相关的情形ღღ★,也能在日后经办的案件中通过事实和案例说服法院多多运用ღღ★,以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八大胜官网ღღ★。
一人股东提交了审计报告证明其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ღღ★,仍可以通过审核其中与事实不符的部分ღღ★,推翻该审计报告ღღ★,从而说服法院适用“法人格否认”制度ღღ★。
参考案例ღღ★:浙江高院发布2022年度浙江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ღღ★: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尚派科技有限公司ღღ★、刘某亮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关于争议焦点三ღ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ღღ★:“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ღღ★,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ღღ★。”本案中ღღ★,尚派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ღღ★,刘宇亮为其唯一股东ღღ★。刘宇亮虽提交尚派公司审计报告ღღ★,但审计报告多处数据与本院查明事实及当事人庭审陈述数据不符ღღ★,且审计报告中记载尚派公司与刘宇亮之间存在大额支付情况ღღ★,故本院认为该份审计报告无法证明刘宇亮与尚派公司之间财务独立ღღ★。在刘宇亮无法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自身财产的情况下ღღ★,关于华为公司要求刘宇亮对尚派公司的赔偿款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合法有据ღღ★,本院予以支持ღღ★。
Ps:希望日后ღღ★,能多多运用“法人格否认”制度在知识产权维权案中追究到侵权人个人法律责任ღღ★,而不需要案件到执行阶段再来解决这个问题ღღ★。
因为实际上如果在执行阶段进行诉讼追加的话ღღ★,很有可能会出现另一个实务问题ღღ★:就是原执行法院和诉讼追加的不是同一个法院ღღ★,届时即使成功追加ღღ★,也会出现是在原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ღღ★,还是在诉讼追加的一审法院申请执行的问题ღღ★。
这个问题实际上笔者已经遇到ღღ★,且几经艰辛才得以解决ღღ★,大家是否也遇到过这样的难题ღღ★,欢迎在评论区讨论哦ღღ★。TOTO卫浴ღღ★,八大胜国际新闻ღღ★,八大胜开户网址ღღ★,八大胜大胜手机版ღღ★!八大胜游戏游八大胜ღღ★!